一、主要职责:
策勒县国土资源局是人民政府统一全县土地及矿产、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及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草拟提出有关配套法规,经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土地及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计划和后备资源开发的具体规定和规划方案。
(三)统一管理全县的土地及矿产资源好城乡地籍、地政工作。
(四)依法办理国有土地及矿产使用权出让事务,并对土地及矿产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检查、制止好纠正浪费土地及矿产的行为。依法对土地及矿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察。
(六)管理全县土地权属调查、登记、统计、填发土地及矿产证件、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七)负责全县三项建设用地的审批、征用、划拨等工作。
(八)宣传土地及矿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解决土地及矿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好决策,提出依据、当好参谋。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策勒县国土资源局为策勒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设内设科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策勒县国土资源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领导职数3名。
联系电话:0903-67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