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机购置补贴种类:包括粮棉配套机械、林果业、畜牧饲草业、设施农业、特色经济作物、加工业机械类等12大类49小类近200个品目。根据农业部规定,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暂不列入补贴范围。
2、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农民到乡镇或县市级农机化管理机构和财政所(局)提出购机申请;县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农民提出的申请初步确定拟补贴对象;县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拟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农民到县市农机化主管部门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农民凭身份证件和补贴指标确认书差价购机;县市农机化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自200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我县7年间共落实补贴资金2450.6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90万元,地方资金60.69万元,拉动农民自筹资金4395.525万元。全县共补贴各类机具4953台,其中动力机械1704台、各类机具3249台,受益农户298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