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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策勒县农村能源沼气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
2009-07-24 1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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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策勒县农村能源沼气项目建设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政府各有关部门: 发展农村沼气能源是改善策勒县生态环境的关键,是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能源工程,可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为了更好的加强对沼气项目建设的领导,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使广大沼气建设农户得到真正的实惠,经策勒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策勒县农村能源沼气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充实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阿布都喀地尔•艾海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朱才斌 (县委副书记、政协党组书记) 买吐送•买吐肉孜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新春 (农业局局长) 孟进林 (水利局局长) 郑金宝 (财政局局长) 朱海龙 (发改委主任) 张 毅 (扶贫办主任) 杨永坚 (审计局局长) 吐送尼亚孜•肉斯坦木 (监察局局长) 阿布都萨塔尔• 阿不都艾尼 (策勒镇镇长) 古丽夏提•阿西木 (策勒乡乡长) 吐尔洪•阿布拉 (固拉哈玛乡乡长) 买吐送•司马义 (达玛沟乡乡长) 买买塔吾拉•买提努日 (恰哈乡乡长) 阿不都沙拉木•热西提 (乌鲁克萨依乡乡长) 买沙依木•买提克热木 (努尔乡乡长) 玛合木提•艾沙 (博斯坦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能源办,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局长杨新春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农业局抽调,主要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和项目申报、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机构 能源 沼气 通知 抄送:党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存。 策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4日印发 共印维文10份 汉文25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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